重磅!河北电价调整,看看你家电费花多少钱?

2017-07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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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日,河北省物价局发布《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自7月1日起,南、北电网平均销售电价分别降低0.75分、0.87分,同时调整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峰谷时段。

销售电价这样调整7月1日起平均销售电价下调

自7月1日起,南、北电网平均销售电价分别降低0.75分、0.87分,其中,缴纳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两部制工商业及其它用户用电价格均降低1分,单一制用户用电价格分别降低1.56分、1.1分。(具体价格详见下图)

调整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峰谷时段

南部电网

将南部电网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峰谷时段划分调整为:

高峰时段8:00-12:00、16:00-20:00;

平段时段6:00-8:00、12:00-16:00、20:00-22:00;

低谷时段22:00-次日6:00;

尖峰时段9:00-12:00(每年6、7、8月份)。

北部电网

将北部电网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峰谷时段划分调整为:

高峰时段10:00-12:00、13:00-19:00

平段时段6:00-10:00、12:00-13:00、19:00-22:00

低谷时段22:00-次日6:00

尖峰时段10:00-12:00、17:00-18:00(每年6、7、8月份)。


确保政策落实到位

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电价执行情况的监管,确保政策落实到位。

电网企业要严格执行电价政策,抓紧开展相关表计参数的调整工作,表计调整后按此次公布的峰谷时段执行。执行中遇到问题及时反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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